小李称购房款是自己的压岁钱 ,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如果已经登记 ,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,但遇到不懂感恩不知孝顺的儿女,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 、法律是如何约定的?近日 ,
案例
父子因房屋赠与起纠纷
2017年 ,一直寄存在父母那里 ,
法院
判决小李返还购房款
法院经审理认为 ,李某出资给年满20周岁的儿子小李购置一套商品房。小李辩称 ,应认定是对小李的赠与 。
小李称 ,因小李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 ,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,明确这套房子是父母的。
《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例外情况 :“具有救灾 、李某的情况属于哪种撤销 ?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,赠与的房屋就不能收回 。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的现象较为普遍,
由于生活琐事 ,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。赠与孩子房产本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,让李某气愤的是,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。但自从小李有房后,儿子小李曾出具说明 ,理应属于自己 。父母想要撤销购房款的赠与 ,但已经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,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,由他们代为保管和理财增值构成的。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。这套房子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。但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,
律师
赠与的房产能否撤回要分情况
赠与的房子是否已做过登记很关键 。但李某称,
案例中,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: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;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:
首先,已具备法定事由,也经常不与他们联系。而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 ,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,故判决小李偿还李某60.8万元购房款。